2007年下半年央行在调研地下钱庄时,专门走访了两个地方———温州和鄂尔多斯。作为拥有诸多民间资本的温州,很早就被打上地下钱庄聚集群的标签,并深入人心。对于遍布全国形形色色的地下钱庄的监管和出路,温州或许具备了某种标本意义。
温州地下钱庄的标本意义
温州民间融资由来已久,涉及面十分广泛,借贷也比较集中在熟人间进行。温州企业家王均豪曾高调表示,地下钱庄是温州人团结的基础。温州很多企业家都借过钱,在温州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非官方的规矩———讲究诚信 ,虽非书面契约,但会认真遵守。
号称总量超过6000亿的温州民间资本,一直是当地政府比较头疼的问题———究竟“疏”还是“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早在2005年,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温州民间融资的管理。据悉,这是温州第一次用政府发文的形式堵疏结合规范民间资本借贷。更早的2003年,农信社大面积开展利率浮动试点攻势,对曾占据了温州地区金融贷款大半个天下的地下钱庄影响不小。在当时的存贷趋势看,农信社曾乐观地认为,完全有可能终结地下钱庄的历史。
央行温州中心支行调查发现,民间借贷关系以个人借给个人为主,借贷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借贷期限以6至12个月居多。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私营企业主的资金需求特征常常表现为短、频、快,但风险较高,因而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
而温州的企业很多是印刷和包装企业,在接到定单后,短时间内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生产周期短,资金周转快,向地下钱庄支付的利息就相对低,这是无法迅速从银行贷到款的温州企业愿意向地下钱庄借钱的重要原因。
今年年初央行温州中心支行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去年12月温州民间借贷月利率为11.096%,逼近2005年1月的12.112%。达到历史最高位。在宁波和温州一些地区,有些民间借贷已达到二分利、三分利,甚至最高的有七八分利。
“过高的利率可能给金融带来潜在的风险。政府适当介入将有利于民间资本的良性循环。”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他很认可央行温州中心支行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监测,然后定期予以公布的举措。这对一些机构定贷款利率时会有一个指导作用,而相关借贷人也会了然于心———自己借的利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不少专家建议,温州既然有这么大规模的民间资本,如果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或者企业具备一定资质后可向社会募资———理论上,许多企业融资问题、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当然这只是非常初步的想法,首先要得到国家相关金融政策,然后再协调规范,还需要很多探索。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由浙江企业家出资兴办的浙商银行,可当作一个可喜可贺的标志。
不管如何,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而温州地下钱庄的标本意义,或许更在于政府机构的良性监管、民间资本的有效整合以及契约精神的诚信经营———三位一体,不可或缺。
地下钱庄能否合作化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表示,从理论上来讲,地下钱庄有其生存的土壤,在中国现存经济形态下无法根绝。目前只能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在一定范围内把其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小。地下钱庄属于民间金融的一部分,而民间金融的存在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应该尽快通过立法的手段,将其纳入正规金融体系。
北京清华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博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贷款的利息不能超出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如果实际操作中超过这一标准,法院在审理时是不预支持的。因此,出借方的贷款收益保证是有限的。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既然银行贷款利率没有了上限,那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指导性意见在实践中就失去了意义。考虑到目前的通货膨胀率,股市、房市,资金增值,再加上加息等因素,民间贷款超过同期银行4倍利息都是很常见的,在现实操作中非常重视这个因素。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业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货币政策的执行会出现一些结构性的偏差。政策着眼于全社会货币供应量、贷款额和利率等宏观指标,但在微观经济中,受政策冲击最大的很可能不是政策试图调控的对象,出现“能贷到钱的人不缺钱,缺钱的人贷不到钱”等现实问题。 “高利贷”问题太敏感,不能一下子放开。地下钱庄能否真的合法化,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这里面涉及太多的现实问题。
要尽快纳入监测体系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认为,通过地下汇兑市场牟取利益,是地下钱庄重要的“盈利”手段之一。但地下钱庄若被纳入正规的汇兑体系,必然涉及到国家的外汇体制改革。外汇作为一种货币,在保证一定量的储备外,应该加以合理使用。但企业目前在使用外汇时需经过层层审批,往往直接选择通过地下汇兑,速度快,效率高。关键是如何合理规范这些地下金融机构的运作,制定相关的游戏规则和规章制度。
南京大学商学院金融与保险学系教授杜亚斌表示,民间借贷公司和地下钱庄的尴尬之处就在于———目前基本处于半地下半非法状态,既缺乏监管,也没有正式的身份。既然有了一定的政策预期和许诺,民间借贷逐渐趋于活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民间贷款机构试点,比如政府推动成立一些村镇银行、大的金融机构设立相应的派生组织等等,目的就是想取代无序的民间贷款组织,但总的来讲目前该领域还是一个模糊地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PA研究中心副教授吴建友表示,反洗钱和加强地下钱庄监管离不开会计职业的配合,会计师在多个职业能力方面可在执行和监督组织洗钱行为的控制、识别可能的违法行为的迹象方面贡献自己的专长。监管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期望企业界和职业界人士帮助发现、报告和阻止洗钱。这促进了对会计职业在建立有效控制方面的作用的需求,这一需求在近期内不会减弱。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中国地下金融活动因其隐蔽性而难以监测,但其活动如此庞杂并有可能长期存在,因此,监管部门应努力设法将其纳入监测体系,惟其如此,经济决策部门才能全面掌握真实信息,对于地下钱庄的监管才能作到对症下药
作者:陈无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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